中心承担以下临床药物试验
灵芝孢子粉(三期临床试验)
临床研究目的
⒈ 观察该药对肺癌患者化疗的增效减毒作用。
⒉ 综合考察该药的安全性和不良反应。
⒊ 观察该药对延长肺癌患者的生存时间及提高生存质量方面的作用。
病例选择标准
㈠ 纳入标准
⒈ 具有明确的病理学或细胞学等诊断依据。
⒉ Ⅲ b~ Ⅳ期具有肿瘤客观检测指标如可观察的肿瘤瘤体大小等。
⒊ 准备或已做外科姑息手术的患者。
⒋ 所有患者在化疗期间均住院。
⒌ 年龄在18~80岁之间。
⒍ 心、肝、肾、骨髓等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。
⒎ 预计生存期3个月以上。
⒏ 卡氏评分在60分以上。
㈡ 排除标准
⒈ 不符合上述入选标准。
⒉ 有过敏体质的患者。
⒊ 孕妇或儿童(小于 14 岁)。
⒋ 未按规定用药或病历资料不全者。
⒌ 晚期病情危重或预计生存期少于3个月的患者。
⒍ 合并心、肝、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疾病。
⒎ 精神病患者。
⒏ 观察期间死亡或无原因中途退出的病例另外统计。
试验方法
采用随机、双盲、对照方法。
㈠ 分组
⒈ 试验组( A ):灵芝孢子粉+化疗
⒉ 对照组( B ):安慰剂+化疗
PTS胸腔注入(三期临床试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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